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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中共云龙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更新时间:2020-02-07浏览次数:7065来源:后台管理员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19723日至831日,对我局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并于2019111号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全面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日常工作,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严格纪律要求,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细化责任分解。通过专题研究和分析,并报县委第四巡察组审核通过,制定了《云龙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我局细化制定了8个方面15项整改措施,并明确每项措施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期限,切实把整改责任细化分解、包干到人、压紧压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局党组把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局领导班子履行脱贫攻坚部门责任的重要检验,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作风纪律深入检视剖析问题,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定期分析研究整改工作,及时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始终将整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严格纪律要求,严格按时整改,注重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实现整改目标。

二、聚焦问题清单,认真整改落实

按照《云龙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主要任务和具体整改措施,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对照部门脱贫攻坚责任目标,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坚持从严从实、认真整改,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关于“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精准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对脱贫攻坚政策理解把握不准确,脱贫攻坚任务主动落实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脱贫攻坚政策专题学习培训,认真入户走访。巡察整改期间,召开两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脱贫攻坚政策,1125日会议组织学习了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和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精神、云龙县脱贫退出举证工作实施方案,分管副局长吴灿勋就相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129日会议分管副局长吴灿勋组织学习了州级对我县脱贫攻坚考核结果通报、省级对我县核查结果通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强化帮扶责任人“挂包帮的通知”及帮扶责任人“十个说得清”,杨忠立局长就脱贫攻坚冲刺决战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纪律要求。各挂钩单位和挂钩责任人,围绕脱贫攻坚“百日冲刺”工作,进一步进村入户,对照脱贫目标,梳理差距和不足,及时补短板、抓整改,扎实开展好“六看六问六讲六带”工作。

二是健全行业扶贫机制,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认真制定《云龙县林业和草原局行业扶贫工作制度》,明确行业扶贫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及组织保障等要求,巡察整改期间共召开3次局领导班子会(班子扩大会),认真研究部署全局脱贫攻坚相关工作,提出了优先规划安排贫困乡镇(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生态建设项目,护林员、林政协管员等公益岗位优先选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林业政策扶持拉动,安排挂钩村脱贫攻坚项目经费等措施,解决了贫困户有持续稳定收入、挂钩村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

2、关于“在行业扶贫‘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方面,护林员的选聘管理存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全县护林员选聘情况全面自查清理。组织11个乡镇、3个林场和天池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对护林员选聘认真全面排查清理,及时上报排查情况,我局进行抽查核实,针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纠正。

二是对全县护林员履职情况全面督查。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对全县护林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对存在通讯不畅、巡山日志填写不规范、出勤时间不足、护林员职责不清等情况的部分护林员进行了教育培训,对相关护林员认真评估并符合要求后,重新安排上岗履职。

三是建立护林员督查长效机制,制定生态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认真研究并制定下发《云龙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建立护林员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健全护林员督查机制,建立护林员全面排查和定期电话抽查实地抽查制度,明确排查抽查内容和方式,切实加强护林员日常监管;协同县财政、扶贫等部门制定出台《云龙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和《云龙县生态护林员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生态护林员职能职责,严格规范全县1700名生态护林员的考核管理,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

(二)关于“县级机关按照部门职责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局班子对行业扶贫工作重视不够,行业扶贫文件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定期研究行业扶贫工作,健全完善行业扶贫督查机制。研究制定《云龙县林业和草原局行业扶贫工作制度》基础上,围绕行业扶贫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班子会议定期研究部署行业扶贫相关工作,巡察整改期间局领导班子召开3次班子或局务会议,及时研究部署行业扶贫相关工作,进一步研究制定生态扶贫督促检查机制,修改完善局生态扶贫督查文件,对生态扶贫督查重点、督查方式、督查内容作进一步明确和要求。

2、关于“部门行业扶贫措施制定程序不规范,发展生态旅游等产业脱贫措施可操作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行业扶贫巩固提升措施。围绕行业扶贫和乡村振兴,认真开展实地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制定《云龙县林业和草原局行业扶贫巩固提升措施》,经局班子充分讨论后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二是提前谋划以泡核桃为主的林产业“十四五”规划。由各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股室单位深入调研经济林果、林下经济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生态旅游等产业,提前谋划好“十四五”产业规划,通过调研,形成了《云龙县核桃及林产业发展调研报告》和《云龙县2019-2023年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建设布局总体规划》,为林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奠定基础。

(三)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派驻纪检组对部门脱贫攻坚监督不足,对行业扶贫资金检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动请求纪检组给予监督检查。专题邀请县纪委派驻县农业局纪检组参加我局1123日局党组会,监督指导我局生态建设、生态扶贫、挂包帮扶、资金使用和党的建设等重要事项议事决策,请求给予提出意见建议。做到主动及时向纪检组报告我局重要工作和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纪检组加强督促检查和提出整改意见。

(四)关于“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过程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单位对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重视不够,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存在问题,抓实问题整改。切实重视并认真研究脱贫攻坚上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1120号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2018年省对州县扶贫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照督查考核中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判,举一反三,通过梳理发现我局在脱贫攻坚方面还存在责任压实不够、贫困对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干部攻坚能力不足、后续巩固提升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我局及时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采取完善生态扶贫领导组和驻村工作领导组、围绕行业扶贫政策对乡村脱贫攻坚项目库进行完善、结合“百日攻坚”行动督促干部职工定期进村入户开展结对帮扶和贫困户内生动力激发工作、制定行业扶贫后续巩固提升措施等4项工作措施,抓实问题整改落实,整改成效明显。

二是认真开展生态扶贫自查自纠。对照脱贫攻坚责任机制,全面对我局生态扶贫开展情况自查自纠,围绕生态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兑现认真开展排查梳理,巡察整改期间开展了脱贫攻坚行业扶贫突出问题大排查工作,形成了《云龙县林业和草原局行业扶贫突出问题大排查工作情况报告》,通过自查发现存在部分生态护林员履职不到位问题,我局已认真督促指导并完成整改。

(五)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驻村工作队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驻村扶贫工作队主体作用,在工作谋划和主动落实上持续用力。局党组扎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的领导和管理,定期深入挂钩的漕涧镇鹿山村调研和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专题听取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汇报,明确工作要求和严格纪律要求。认真指导鹿山村党总支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帮助完成村党总支书记调整工作,强化村党组织班子建设。驻村扶贫第一书记切实发挥领头和主导作用,认真谋划挂钩村脱贫攻坚工作,向局党组上报专题报告,提出思路方案,明确攻坚措施。

二是严格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和要求第一书记切实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严格执行工作例会、考勤管理、工作报告、纪律约束、分片包组、民主评议等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队员包干责任,强化工作落实。驻村扶贫第一书记和全体工作队员坚持认真参加脱贫攻坚各类会议,积极主动参加鹿山村党总支、村委会会议和民生工作会议,认真研究思考,提出工作意见和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对鹿山村党建工作的指导,全力帮助村党总支做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工作和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

(六)关于“部门定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措施

1、关于“挂钩帮扶责任落实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研究挂钩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全面走访排查。定期研究部门帮扶工作,强化帮扶责任落实,局领导班子围绕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带领相关股室场站,分期分批深入挂钩村,以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查缺补漏为重点,举一反三,对标对表,梳理排查各村民小组和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明确整改清单,认真整改落实,坚持立行立改、销号整改,在组织领导上切实加强工作力量、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一一对应抓好落实。

二是认真落实挂钩帮扶责任,抓实挂钩村脱贫攻坚问题整改。通过对挂钩村问题全面梳理基础上,集中力量、强化措施抓实以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为重点的问题整改落实。20198月自巡察组到鹿山村巡察后,我局对类似巡察组反馈的存在住房人均面积不足、墙抬梁未改造、未装修等问题,进一步全面梳理排查,对排查梳理的所有问题进行及时整改落实,举全力抓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补短板工作,深入开展群众的感恩教育及户环境提升工作,认真做好内业档案的整理完善,各项挂包帮扶工作扎实有序,为迎检做好充分准备,确保挂钩村脱贫目标如期完成。

三、对标对表,一抓到底,确保全面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一是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力度不减,继续按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跟踪检查和开展“回头看”;对需要长期执行落实的,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抓实常态化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全面达标、及时高效、从严从实。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围绕部门脱贫攻坚责任,注重深挖问题根源,找准症结所在。坚持查缺补漏、标本兼治,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巡察整改期间,我局在行业扶贫方面共制定了4项制度。通过抓好力量整合,扭住关键环节,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成果进一步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全力备战迎检。深入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州县脱贫攻坚政策文件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县委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健全梳理行业扶贫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抓实部门挂钩帮扶工作,进一步全面梳理、查缺补漏,及时发现脱贫攻坚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立行立改,研究解决方案、及时整改落实,进一步转变作风,坚持“尽锐出战”,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落到实处,为迎接国检和第三方检查验收做好充分准备,坚决打赢打好行业扶贫攻坚战。

 

                

                  中共云龙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0年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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